台湾地区与日本渔业协议曝光 台渔民作业区扩大

2013年04月11日09:04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4月11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历经长达17年谈判,台湾地区与日本昨天(10日)举行第十七次渔业会谈,签署渔业协议。双方在北纬27度以南及日本先岛诸岛以北之间海域划设渔民作业区域,未来台湾渔船在该海域内作业权益获得保障,过去遭日方驱赶、干扰现象将可望改善。

  此协议适用海域范围延伸至原本“暂定执法线”外,相较协议签署之前,台湾渔民作业海域扩大4530平方公里。

  成立渔业委员会 每年协商

  协议同时确定成立“‘台日’渔业委员会”做为制度化协商平台,由台湾“亚东关系协会”及“渔业署”、日本交流协会及水产省各自派出代表组成,每年举行一次年会,并可召开临时会,持续讨论本协议未竟事宜,并做为协议争端排解机制。

  1996年起展开的渔业会谈,在第十六次会谈后中断逾四年。在双方高度复谈意愿下,第十七次会谈昨天在台北举行,并由台湾亚东关系协会会长廖了以及日本交流协会会长大桥光夫为代表,签署渔业协议。

  在协议签署后记者会上,台湾地区外事部门负责人林永乐表示,协议舍弃原本台湾“暂定执法线”及日本“中间线”的坚持,改采经纬度为基准,配合台湾渔民的作业传统,在北纬27度以南及日本先岛诸岛以北间,划设大范围“协议适用海域”。

  渔民权益获保障 免遭驱赶

  协议将适用海域分为两大部分,其中“排除对方法令适用海域”,“台日”法令均不会干涉对方渔船作业,范围超出原本台湾之“暂定执法线”,作业面积增加三个区块共1400平方海里(约4530平方公里),双方渔民均可自由作业,不受对方公务船干扰。

  林永乐及台湾“渔业署长”沙志一解释,此一区域极少有日本渔船进入,尤其向南方延伸扩大的作业区域更是渔种最丰富之渔场,对台湾渔民作业权益有“非常正面的效益”。

  另一部分为“特别合作海域”,位于钓鱼岛列屿以东,双方依据各自法令自主管理本地渔船,双方渔船均可作业,不受对方公务船干扰,亦即台湾渔船不会再遭到日本公务船驱赶,过去公务船因护渔发生海上冲突的情况也可避免。

  但台湾“海巡署长”王进旺强调,在此协议适用海域之外,例如北纬27度以北、邻近钓鱼岛的海域,“海巡署”仍将持续护渔行动。

  钓鱼岛12海里海域 暂时搁置

  至于钓鱼岛12海里区域,林永乐表示,由于各有“主权”主张,台湾方面更在谈判中坚持对钓鱼岛的“主权”,以及不以“主权”换渔权的立场,因此谈判搁置争议,协议也未触及。

(原标题:台湾地区与日本渔业协议曝光 台渔民作业区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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